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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中国西部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新欧亚大陆桥中国西段的桥头堡,地处亚欧大陆地理中心,行政区总面积1.2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区235.88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235万,城市人口占95%以上。现辖六区一县。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330人,其中:在职人员工1106人,离退休人员224人;党团员624人,男同志597人,女同志50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约占总人数的94%;由14个民族组成。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机关由19个职能处室和5个学协会组成,学协会和职能处室合署办公,下辖六区一县工商局和31个工商所。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在自治区文明委和市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心谋事、踏实干事、坦荡处事、谨慎行事”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低调做人、高标准做事“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领导重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务实工作,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抓班子建设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提出的提升7种能力和7种执行力以及市局党组制定的加强班子建设5条规定,带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风正、心齐,党组坚强核心领导地位牢固树立。

    

 

 

 

 

 

----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用教育带队伍,开展了“回顾反思找差距、创新发展争一流”、“我爱工商、工商干部永远忠于党”、“对党忠诚、对工作实诚、对人民真诚”、“红质心声”感恩教育、“首府工商工作标准”大讨论等一系列集中教育活动。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对口培训、挂职培训、跟班培训、调研指导培训、自主学习、办案能手评比、视频培训、远程教育等培训方法,营造崇尚知识、勤于思考、善于研究的学习氛围。三是坚持用制度带队伍,制定和完善了《工商干部着装仪表规范》《市场巡查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强化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是创新用人机制,科学整合力量,实施干部对口支援, 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到自治区工商局视察工作时,夸赞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有一支好队伍。

  

    一是创新执法制度,深化依法行政,实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核审、执行、罚缴“五分离”,实施网络化统一科学管理,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全过程得到科学分解和科学衔接。二是严格查处经济违法案件,在监管领域、特色案件和大要案件三个层面上实现了新突破,2006年大要案件占案件总数的27%2007年占案件总数的31.21%,今年查处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银行、通讯、超市等行业的典型案件。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全系统为持优惠证的4923户经营户依法减免登记费10.97万元,减免管理费900.37万元,连续4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促进就业再就业先进单位,目前,乌鲁木齐市的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全市个体工商户与上年同比增长9.4%,私营企业与上年同比增长3.7%。三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广告市场、商标侵权、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红盾护农等专项整治。去年627日成功查处了涉案金额590万元,1600人参与的传销大案,成为全疆工商系统通报的9起打击传销典型案例之首。去年9月至12月,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克服重重困难,提前完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两个100%和一个彻底”的硬性目标任务,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自治区胡伟副主席等领导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长卷上郑重签字

工商干部送法到牧区

市局领导亲自为企业服务上门年检

               

----深入开展工商文化建设

      通过建立一套全新工作理念,增添了精神文化的含量;通过建设一套好制度,注入制度文化的内涵;通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感染人、凝聚人的氛围;通过提炼一种好精神,让工商精神引领人;通过规范行为,建设形象文化和行为文化;通过创新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工商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干部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对外形象、执法水平和能力、同志间关系、干部队伍建设发生了深刻变化。

 
----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全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各级党组敢于向上级、向社会、向人民承诺,干部与配偶签订廉政责任书,整理廉政格言警句2000余条,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进行述职述廉,筑牢了廉政防线。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受到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两级纪委和纠风办的高度评价。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项成果


经过广大干部的不懈努力,乌鲁木齐市六区一县工商局已全部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31个工商所也分别获得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文明单位称号。200510月,乌鲁木齐市工商局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84月,获得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称号,20012007年,连续7年被评为全疆工商系统“双文明”先进单位。